雷击婬贼 明朝玉山县书生王某,在母亲丧期结婚,约定七期满后同房。王生夜里睡在母亲棺材旁,新娘睡在房中。黑夜听到叩门声,婢女说新郎来了,新娘就开门同睡。五更(凌晨)那人就匆匆离开,说:“怕外人知道说我不孝。”
几夜后又问新娘嫁妆,新娘说:“准备添衣的现金八十两,还有其他金银首饰等都放在小箱子里了。”来人五更就拿了箱子一去不复返。到七七满后,王生办酒成婚。
在谈话中,新娘才知道前些日子黑夜来的不是丈夫,自己已被贼人欺骗了,顿足痛哭,痛不欲生,回去告诉父母亲后,就上吊自杀了。王生也无可奈何。
在新娘下葬的那天,王生送棺到墓地,突然雷电交作,一人骤然被摄跪在棺前,原来是王生的堂兄,手捧金银首饰,被雷电当场击死了。尸首破碎,血肉横流,一城的人都惊呆了,这是正德九年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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钱某 清朝顺治年间,嘉兴县钱某,没有考中前,在乡下某户人家教书。那户人家有个十七岁的女儿。清明那天,全家人都去扫墓,只留下女儿看家,钱某就与少女发生了关系。女子因此有孕,腹渐高大,父母责问,少女就将实际情况说了。
父母因钱某尚未娶亲,想招钱某做女婿,也可以遮盖这件丑事,因此就找钱某商量此事。而钱某故意拉着脸说:“你女儿不肖,怎么可以诬赖于我呢?”父母怒骂女儿,少女就上吊自尽了!
钱某后来常常梦见此女抱着一个孩子站在他面前。考取功名后,任江宁府审判官。当时镇江地方发生叛乱,平乱后,朝廷将追究叛乱分子的罪行,于是就派遣钱某前往勘察督办此事。
在督办过程中,钱某大量收受贿赂,为叛乱分子开脱罪责。事发之后,朝廷判钱某死罪,处以绞刑。在行刑令下达的当天,钱某再次梦见上吊自尽的小女子,手拿着一条红巾缠在了他的脖子上。次日,钱某即被正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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