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清朝陕西省人袁公,因受闯贼作乱的危害,父子失散,袁公独自一人流离到江南定居,想买妾生子,刚巧买了一少妇回宅,少女却背对灯光哭泣,袁公问她何故,少女说:“因为家里穷得三餐不继,丈夫想到自杀,所以我才自己卖身,让丈夫能够活命,如今想到夫妻情深义笃,内心很是伤痛。”袁公听了,生起怜悯之心,独坐到天亮。第二天,袁公将少妇送还给他丈夫,不但买身的钱赠送给他们夫妇,又另外赠送一百金给他们做生意,夫妇二人万分感动,向袁公拜谢哭泣而去。
后来,这夫妻俩,一直想买个闺女,送给袁公生子,以报答他的大恩大德,可许久还找不到,夫妻俩到了扬州,正巧遇到有人要卖童仆,夫妻俩便想,先买这个男童送给袁公做佣仆也可,就买下该童,渡江送到袁宅,袁公一看,这个男童,正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。可见因果报应确实有,善有善报绝对不差。
拒婬免难
家住杭州城的北新关吏顾某,奉令出差江南,途中,命小船靠苏州河边,准备船上过夜,见一少妇想投河自杀,顾某上前阻止,问她何故,该少妇说:“丈夫因欠粮被押入牢狱,命在旦夕,因不忍见丈夫先死,所以想投河自尽。”顾某听了,拿出身上的五十金,赠送该妇,解救她家危难,少妇拜谢离去。
顾某出差江南回程时,船又经过该地,上岸到饮食店,端坐用食。刚好所救的少妇家,就在对面。少妇见到顾某,立刻告诉丈夫,邀顾某到家中,款待酒食。丈夫对妇说:“他对我们有救命之恩,但是我们家里穷,无法报答,你今夜陪他睡觉,以酬谢报恩。”因此,夫妻俩挽留顾某在家中过夜。到半夜时,少妇进入顾某的寝室,顾某断然拒绝,并且披上衣服逃回船中过夜。
就在这一夜里,顾某的家乡杭州城失火,大火凶猛,烧毁几十家,其中一家竟然没有被烧,围观火灾的许多众人,都见到在烈火中,有一披着金甲的天神,手拿红旗,围绕着这一家的房子,火逼近时,立刻被金甲神拨回,结果,左右邻的房子全被烧毁,唯独这一家完好无损,火熄灭后,大家仔细一看,受天神保护,没有被烧的房子,就是顾某家。每个人都说,顾家一定有作大阴德的善事,才会出现了令人惊讶的奇迹。
顾某救了夫妻俩的命,功德极大,又拒绝了邪婬,守住名节,阴德更深,品节仁慈崇高,感天动地,因此上天也解救了他一家火灾之难,并且众人得见,彰显善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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